一从顶层设计入手,完善培训培养机制。
建议从国家层面设定参加就业创业岗前技能培训的底线要求,推广持证上岗和资格认证制度,提升其参与就业创业技能培训的覆盖率和长效性。同时规范提供技能培训主体责任,尤其对于用工企业,要通过强制性规定要求其与农民工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障,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的稳定性和享用政府提供技能培训等公共服务的权利。
二激发社会各方参与动力。
探索财政补贴与企业用工持证上岗率及职业技能挂钩的模式,对于开展农民工技能培训的企业给予不同程度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办学”。认定一批有资质的农民工技能培训机构,强化评价和奖惩机制,评选并打造一批有标杆影响力的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基地。在农民工群体中通过自身技能提升带来收入水平及工作环境优化的典型事例,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新生代农民工中“工匠队伍”的培养、选拔和表彰。
三统筹整合培训资源。
建议政府有关部门定期发布农民工就业导向,与用工企业合作,加大“订单式”培养力度,形成“培养、就业、保障”三位一体的培训模式,同时,做好推荐安置就业等跟踪管理和后续服务,探索建立培训、就业与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完善经费管理制度,统筹新生代农民工技能培训经费投入,采取政府财政投入为主、用工企业及农民工个人共同承担的多元投入机制,明确专款专用。
四是优化培训运作模式。建议结合农民工自身需求和文化程度低等特点,有针对性地开发新生代农民工容易理解、乐意接受的技能培训课程,加强实操性。另外,建议在取证考试中,不仅要加大对专业技能的测试,还要加入职业倾向性、社会和法律知识等的普及,全面提升新生代农民工群体的素质,变“要我培训”为“我要培训”。
“从我个人的体验来说,接受系统的培训可以说是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让我明白原来砌墙还可以这么做,如果只是自己摸索,恐怕永远也想不出来。”邹彬表示,希望很多和他一样优秀的农民工能够有接受技能培训的机会,成为高素质技能劳动者和稳定就业的产业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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